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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,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必须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和备案。近日,云南省教育厅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》,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条件、申请流程以及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。
首先,申请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的主体必须是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,且必须具备办学资质和条件,如注册资金、场地、设施、师资等方面的要求。其次,校外培训机构的申请流程必须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,包括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审查、教育教学资质的审查、办学场地和设施条件的审查等。最后,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,包括年度检查、信用评级、招生宣传等方面的监管措施。
此外,云南省教育厅还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进行了规范,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形式进行虚假宣传,不得利用学生或者家长的信息进行不当竞争。同时,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也做出了明确要求,不得收取超出办学成本的费用。
总之,云南省教育厅的新规定对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、申请和监管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未来,我们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,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权益,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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